其次,“罕言利“与“交相利“的对立。
儒、墨两家都提倡“义“,然而两家“义“的含义也各不相同。儒家往往把“义“与“利“对立起来,而墨家则认为“义“与“利“是合一的,而且还认为与“兼相爱“是密不可分的。“兼相爱“的具体表现在“交相利“。这与儒家的“义利“观是显然对立的。孔子不仅“罕言利“,④而且还在《论语·里仁》中说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“他把重视“利“的称为“小人“。
回答:都是书呆子,义与利本来就是两个概念,两回事。既有冲突又有重叠。而且儒家老祖宗孔子半步论语,无非是让学生不吃亏
第三,“天命“论与“非命“的对立。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、贫穷或是富贵、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,都是由天命决定的,是不可改变的。即《论语·颜渊》所说:“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“。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“天命论“,而主张“非命“,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,使人奋发图强,“不敢怠倦“。①
回答:墨家理解的命和儒家理解的命完全是两回事
第四、不重鬼神与“明鬼“的对立。墨家虽然主张非命,却又不是无神论者。墨家相信鬼神,主张“明鬼“。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。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,但是他主张“敬鬼神而远之“。又说: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“。并“不语怪、力、乱、神“。因此,他确实怀疑鬼神的存在,至少也是不重视鬼神的。
回答:孔子只说敬鬼神而远之,没说敬天而远之,墨子说儒者不尊天明鬼。
第五,“厚葬“与“节葬“的对立。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。特别是古代“厚葬“、“久丧“的礼仪,为儒家所维护和提倡。据《庄子·天下》说,古代的葬礼,“天子棺椁七重,诸侯五重,大夫三重,士再重“。而丧礼据《礼记·曾子问》记载,是实行“三年之丧“;墨家则反对“厚葬“、“久丧“,而主张“节葬“、短丧。其出发点是节约社会财富,因为“厚葬“、“久丧“会造成“国家必贫,人民必寡,刑政必乱“的后果。墨子制定的埋葬的办法是仅用三寸厚的桐木棺材,穿两件衣服就可以了。送葬时仅“哭往哭来“,不过分悲伤。埋葬之后,照常从事劳动。总之,墨家主张不因丧葬而影响物质财富的生产。
第六,重乐与“非乐“的对立。儒家不仅重礼,而且重乐,孔子教授弟子的“六艺“之中就包了“乐“。“乐“与“礼“是相辅相成的,对于维护等级制度,起着重要的作用。同时,音乐也是一种在精神上抒发感情的活动与享受,但也应该有所节制。不仅贵族享受,还要像孟子主张的那样“与民同乐“;①而墨家主张“非乐“,反对音乐享受。他认为享受音乐要花费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而且影响从事国家的管理和参与生产劳动。因此他得出结论:要想“兴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“,就必须要禁止音乐。②
第七、“正名“与“取实与名“的对立。在名实观上,儒、墨两家也是对立的。儒家主张“正名“,是要按照周礼的等级名分来匡正当时实际上已经变化了的“名“、“实“关系,其着重点是“名“,而不是“实“;墨家则相反,主张“取实为名“,其着重点是“实“,而不是“名“。
批判儒家
儒家不相信天地鬼神,结果“天鬼不悦”。
儒家坚持厚葬,特别是父母去世,子女要守三年之丧,浪费了底层民众的财富和精力。
儒家“盛为声乐”,一直的迷信礼乐治民,“为之过也”,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。
儒家主张宿命论,造成民众怠惰顺命,荒废此生。
儒家钻伦理学的牛角尖。行为滑稽。用辞不当。还自高自大。不可一世。
儒家“亲亲有术”,是包装着重亲的皮,因人废行。只对关系好的亲戚判定其为亲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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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家
分析:第1、2、3点的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和墨家的不同的出发点。孔子代表一些传统的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