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-公坛仲裁平凡上线期间已阅读且未签到表态是否继续履职,整顿期间未完成发帖数量。
证据一:

证据二:

2.根据【特讯网管理员守则】第七条规定:
【长时间不在线需向上级管理发帖请假,未请假视情况超15天未登陆,由各团队管理内部自行处理。超过30天没有发帖记录,撤职处!】
聊天天室仲裁不念过往。21天未登录社区,根据要求进行停职处理。

3.同城吏部侍郎 苏默染。并未指定时间内在【通告】社区一级管理员履职整顿中签到回复且社区动态在13天前截止。
证据一:

证据二:

以上三位如有疑问,可在监察总局进行申诉,后期如果回归,随时欢迎复职。
监察总局